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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769普路通(002769)2023-12-11 19: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