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以及《无锡洪汇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