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计划和报告[9] 内审机构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问题[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12] - 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12] - 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3天送达通知书[19] - 审计组长结束后5个工作日做报告底稿[19] - 被审计部门3个工作日提书面意见[19] - 1个月内整改并报告董事长[21] - 2个月后跟踪检查整改情况[21] 复审与申请 - 被审单位5天内可提书面复审申请[21] 其他规定 - 按年度工作和总结制订计划[18] - 审计小组主审负责制,可申请专业人员[19] - 审计档案审结卷成,定期归档[22] - 建立内审激励与约束机制[25] - 董事会督导内审每季度检查重大事项[25] -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可提表彰奖励建议[25] - 违规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5] - 审计人员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6]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规和章程[28] - 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8] - 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8] - 审计人员违规受处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