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 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2024年- 2026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 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 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 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特制订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