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 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 及致歉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东方中 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公司"或"上市公司") 2021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标的公司" 或"目标公司")原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 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颉")、青岛精 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精确智芯")、珠海格力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创投")、赵国、张林林、珠海华安众泓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众泓")、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丰鼎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