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