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星网宇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829星网宇达(002829)2023-12-28 07:5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其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