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 修订后董事等人员所持股份含登记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3]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等人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时间含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等[4] - 新任董监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4] - 现任董监等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4] - 现任董监等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董监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5] - 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5] - 董监高因违反交易所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5]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7]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减持相关规定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董监高减持股票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董事会申请并填问询函,审核后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0]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监高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其他情况处理 - 董监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董监高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共同遵守制度规定[11]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1] - 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或股权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2]
英联股份:关于修订《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