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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002884凌霄泵业(002884)2024-04-10 20:2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 并接受其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大会另行赋予 的职权。 1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 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长由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