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