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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002909集泰股份(002909)2024-01-17 18:3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并将会议通知转发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