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集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集泰股 份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92,6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0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602,361.5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66,125.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436,236.32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 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