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