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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002909集泰股份(002909)2024-01-17 18:3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日常事务处理 监事会主席作为监事会联络人,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 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