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 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 面值。 | |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 | 第二十条 | 公司发起人为广州市安泰化 |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广州市安泰化 | | 学有限公司、佛山泰银富时创业投资中心 | | 学有限公司、佛山泰银富时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