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楚天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公司"、"上市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聘请的保荐机构,承接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上市公司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 高资金利用效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