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楚天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此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 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安全性高、低风 险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二、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条件 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闲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