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联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联合"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农联 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已于2023年12月31 日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中农联合出具本持续督 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工 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