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4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7,993,048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867,993,048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有时间限制[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监事会或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提案与投票权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8]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6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60]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6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9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8]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8] 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满足多种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8]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部分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7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9]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4种情形,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2种情形,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8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6]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9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2]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3000万元,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04]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7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05]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送达,发出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0][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受损、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4]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虽低于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0]
思创医惠: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