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数码视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 | | | 人。 | 的法定代表人。 | | 2 | 第四十七条 …… | 第四十七条 …… | | | (一)董事人数不足6名时;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 | | |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 | | 3 |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 | | 公司设副总经理四名,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