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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300118东方日升(300118)2024-04-26 19:3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9][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4]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27]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津贴与制度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