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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141和顺电气(300141)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表决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