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