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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141和顺电气(300141)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州 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