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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184力源信息(300184)2024-04-19 20:5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一)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