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徐州海伦哲专 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 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