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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201海伦哲(300201)2024-04-18 20:1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公司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公司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