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理邦仪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300206理邦仪器(300206)2024-03-28 16:4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 建立健全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