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 董事JINLING ZHANG、吴敏艳、谢丰(离任)、陈小剑(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14 日 经核查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JINLING ZHANG、吴敏艳、谢丰(离任)、陈小剑(离 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