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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234开尔新材(300234)2024-04-02 18:11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3] 提议与召集规定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时间要求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5] 投票相关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25]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董事或监事推举人员主持[19] - 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0] - 股东大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内容[22]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等多项内容[23] - 股东大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修改[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 股东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等共同负责[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