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昊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 18,000 万元,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所提供的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严格有效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冠昊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