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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238冠昊生物(300238)2024-03-05 20:4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优化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 其他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