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关于原控股股东与现控股股东等签订《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股份转让 - 标的股份意向转让价6.66元/股,高于8.5248亿元辽宁国科返差价[4] - 过户登记36个月届满,三年成交均价低于6.66元/股国科晟源补偿[5] 业绩承诺 - 辽宁国科及国科晟源承诺2021 - 2023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1亿、1.2亿元[8] 其他约定 - 过户登记前或有风险未解决,国科晟源补偿实际损失[9] - 6个月内设子公司,18个月迁地址,否则国科晟源付5000万违约金[10] - 交易完成后河南信产投有权要求定增,辽宁国科60日内促开董事会[11] 补偿方案 - 信产基金等达收益门槛豁免国科晟源股价补偿义务[6] - 国科实业拟用基金份额和现金向豫信电科补偿[13] 协议说明 - 上市公司不承担《合作协议》权利义务[13] - 《合作协议》补偿方案不导致公司实控人变化[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