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经全体同意可不受此限[11] - 会议通知应包含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12]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11]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通过[12] 会议参与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12] 会议记录 - 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10年[13] - 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及理由[13]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9]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定期通报运营情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