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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387富邦股份(300387)2023-12-06 18:2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