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387富邦股份(300387)2023-12-06 18:2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除此以外,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 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