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六章 | 附 则 | 5 |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 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