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决策 - 董事、高管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还需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9]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1] 资料提供 - 薪酬与考核工作组为决策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1] 细则施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