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BJJG1395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86 号),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 13,794,97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9,497,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 22,465,797.04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7,031,302.9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全 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73 号验资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首华燃气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