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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300485赛升药业(300485)2024-01-09 16:25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