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北 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 1 名,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