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2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2 | | 第四章 | 监督及处罚 6 | | 第五章 | 附则 7 |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