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2020 年度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昊志机电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