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北京国镔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镔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四月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所律师审查了大连芯联微签署的《技术服务协 议》等(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协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公司 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以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 隐瞒、虚假和疏漏之处。 (二)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律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 实以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大连芯联微本次签署《技术服务协议》所涉 及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签署及履行合同的相关资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等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不代表本律所及律师对交易双方完 全履行所签署合同的确认或担保。 (三)本律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大连芯联微本次签署重大合同的必要 报备文件予以披露,未经本律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律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就大连芯联微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8 号和乔大厦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