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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0557理工光科(300557)2024-03-29 21:3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理工光 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