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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300603立昂技术(300603)2024-08-26 20:5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并评估审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关注[36] - 公司董监高变动、生产经营等重大变化需披露[36] 会议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需提前二十日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8]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需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8] 审计要求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9] 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公司披露信息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38] - 临时报告按重大事项不同提请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披露[41] - 重大信息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并组织披露[43]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41] - 董事会秘书接到监管质询后组织回复报告[46] - 公司相关宣传文件初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46]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48] -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52] -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负责管理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档案,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事务中心负责相关档案工作[61]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4]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相关人员[65] 保密与监督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5] -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与其及其他责任人签保密责任书[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等工作[59]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事务中心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多道流程[60] 违规处理与制度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处罚并追究责任[6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0]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