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 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 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 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