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信证券")作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林"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机构,对杭州园林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及销售活 动等。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