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余华兵)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余华兵为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