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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667必创科技(300667)2023-10-27 18:13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具有足够的专业胜 任能力、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和 内部控制鉴证的审计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 料并听取有 ...